标志设计不仅是设计理念与构思的创意浓缩,而且也是设计本身在直观表现上的视觉浓缩。标志设计应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具象或抽象的表现,以最终达到准确地传递信息这一核心目的。
对比
对比是一种反向衬托,即通过各异的形与形之间的相互衬托,突出整体中各局部的差异,使各局部固有的个性更加强烈,形象更为独特。
形状对比
各种相异性质的形状并列出现,其本身就存在着对比关系,如果通过其差异使各自的个性大大加强,则形式感更为鲜明。例如:自然形与人为形对比、几何形与随意形对比、直线形与曲线形对比、简单形与复杂形对比等不同形状的对比。
在标志设计中我们一般主要考虑两种不同性质的形状对比,这样做既简单明了,又清晰流畅的表达。相反,如果将多种形状的形象一并出现在一个标志构成中,就势必会造成多种对比,这不但不能增强形体之间的对比效果,反而会削弱对比的力度。
正负对比
正负形的对比即是通过正形与负形的互补互衬关系,使各形体在视觉传达上既表现出形中有形,又简练明了、各自独立。正负形的对比实质上表现为形体通过明暗关系,即黑白极色所造成的对比,即使是色彩标志,也要求正形负形在明度上获得反差,相互衬托,使其形象效果更为明晰、更具吸引力。
面积对比
标志中各构成因素形象的面积大小是视觉表现中不可忽略的因素之一。大的形象在视觉表现上具有主导性,力度感强,并能控制住小的形象;而小的形象则处于一种辅助状态,对大的形象起烘托补充作用,并自然地成为设计的焦点,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力。
突变对比
从对比的某种角度来说,生动产生于对某种完整的视觉秩序加以合适的“突破”。突变则是图形在某一位置上突破整体的构图规律,突变的手法有多种,例如:位置突变、形状突变、面积突变、肌理突变、色彩突变等,它们都能更好地表现主题,使设计意念更加明确。
调和
调和是与对比相对应的概念,广义上是指让各种形态的构成因素,最终取得种安定、完整、舒适的效果。
复制
重复是指通过一个基本形的反复出现,形成强烈的秩序感和统一感,从而达到调和的目的。用重复求调和时要注意:
①基本形自身的高度简洁。
②基本形组合的可能性,即形与形之间能形成一定的关系。
③基本形构成的美感。
④基本形组合的整体感、完整性。
重复是一种以多取胜的方法,但要避免重复造成的单调和平板。若要避免单调和平板就要把握重复中的变化,并加以处理,例如:数量、方向(同向、逆向)、排列(平行、交错、旋转)、虚实、色彩等的变化处理。
平衡
保持图形的平衡关系,则保持了视觉及心理感受上的平衡。平衡给人平稳安定、庄重完整的感觉。平衡亦是调和方式中的一种,它大致分为对称性平衡和均衡。
①对称人具有一种天生的平衡感,对对称形象易于接受,正是由于对称形式能获得绝对的平衡,而让人在心理上感到稳定和舒服,所以用它来获得调和的效果,简捷而稳妥。对称有严格的中轴线,中轴线本身有垂直、水平、倾斜、旋转、错位等变化。
②均衡均衡关系最大的特点是保持重心的稳定,所以无论是形状还是色彩等方式的组合,都能给人以心理上的不失重心的均衡感,与“对称”相比,它显得自由、生动、活泼而富于变化。
节奏
线的长短、强弱的周期性变化产生节奏,节奏不仅能带来强烈的视觉动感效果,而且还能使图形更具有运动感和条理性。
①渐变。渐变图形具有明显的有序的规律,在视觉上有种导向性,它或是基本形的依次递减或递増;或是从一个基本形缓慢过渡到另一个基本形。渐变的方法有:外形渐变、方向渐变、大小渐变、明暗渐变、色彩渐变等。
②动感。动感形象是由动势产生的,而具有动势的形象往往带有明显的连续性和运动感,能很好地表现节奏。标志是静止的平面设计,其动势的产生大致有以下三种方式:
①靠线与形的渐变、重复、重叠、交错、局部虚化等方式来刺激视觉,产生动幻形象。
②靠构成因素的高低、粗细、大小等的排列来形成。
③利用静的因素,局部变化,线的粗细起伏产生动感。